□陈圣伦(四川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代表、市级河长)
自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以来,南充市委、市政府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四川”的重要抓手,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河湖长制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河湖治理保护持续有效开展,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工作考核激励制度。应进一步强化对各级河长的考核激励和问责,锁定河湖治理目标,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厘清上下游责任,将断面水质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落实河长离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河长的作用,建立完善基层河长激励制度,突出发挥好基层河长的常态性、基础性、主体性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难点河湖的资源配置。结合当地水生态环境实际,统筹安排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对污染成因复杂、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水污染问题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河湖,应落实综合协调和全面统筹能力突出的领导同志担任河湖长,进一步优化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人力、资金、政策资源,推动重点河流、重点问题的持续化、快速化、高效化解决。
三是进一步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势。结合农村“雪亮”工程,借助新技术提升巡河工作实效,在河湖重点区域、污水处理厂(站)、集中排污点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河湖涉水违法行为实施全了解最新苹果版体育投注平台 、全过程、全时段监控。
四是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法制保障。加强顶层设计,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河湖长工作职责,规范河湖长履职行为,真正做到依法明责、依法履责、依法追责。加快跨区域河湖的立法工作,明确划分河湖上下游、左右岸、湖(库)首尾污染责任,规范河湖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等活动,做到治理保护的措施、时间、力度的一致性、长效性、联动性,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机制。
来源:必威体育登陆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