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过度开次地下水,1921—1965年间,上海市地面累计沉降约1.69米;1966—2011年间,上海地面继续下沉约0.29米。也就是说,在90年的时间内,上海地区平均沉降了1.89米,最为严重的杨浦区甚至超过2米。
上海从1860年就开始开采地下水。在1921年的水准测量中发现有地面沉降现象,20世纪50年代末期沉降问题已较为明显。因此,上海从1965年起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控制。目前采取的办法是向地下含水层回灌自来水,使地下水水位抬高,达到恢复土层弹性、控制地面沉降的目的。
2011年,上海首次实现回灌量大于开采量。2012年,上海市地下水回灌量接近开采量的2倍。2015年,灌采比提高到了5.41∶1,相当于每从地下索取1立方米的水,就“反哺”5.41立方米的水,同比2014年地下水的开采量下降24.8%,回灌量增长10.8%。
根据《上海市“十三五”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力争年平均地面沉降量控制在6毫米以下,并缩小年均沉降量超过10毫米的地面沉降区面积。《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也对地下水开采行为采取严控措施,对地热水和矿泉水的开采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制度。根据相关方案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上海地下水开采量要控制在500万立方米每年以内,地下水回灌能力保持在2300万立方米每年以上,从而进一步控制地面沉降速度。
目前,上海建立起一张覆盖全市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监测设施和防治设施有千余处。每年按照年度计划对各类地面沉降监测点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井以不同频率持续开展监测工作。同时,开展了沿江沿海地区、新成陆地区的地面沉降基础调查。
经过多年努力,全市地下水采灌格局日趋合理,各含水层的地下水水位均有明显抬升。目前上海全市用水对地下水的依赖度已降低,地下水采灌也实现了动态平衡,但城市高层建筑、大规模深基坑降排水活动依然影响着地面沉降速度。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