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委书记 游君宇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形成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被水利部认定为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银海区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成立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确保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考核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6年至2018年银海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分数分别是85.4分、91.85分、94.80分,等级评定为良好、优秀、优秀,连续三年获得北海市第一名。
严格落实节水管理各项制度
实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节水“三同时”制度是节约用水的“龙头”,银海区印发了转发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由区项目建设审批部门严格把关,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中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
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及《北海市城市用水定额(试行)》等用水定额,对非居民取水许可用户下达用水计划。2016年全区非居民取水用户25户,下达用水计划25个,下达率100%。
执行阶梯水价制度。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定价,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月用水量供水价格每户小于等于28立方米的为1.53元每立方米;第二阶梯月用水量供水价格为2.3元每立方米,其中每户56立方米以上的供水价格为3.06元每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1.85元每立方米;特种用水3.30元每立方米。通过制定阶梯用水价格,对超过用水量部分的用户适当提高价格,并给予警示预告,抑制过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实行非居民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幅度实行分段累进递增,累进级数分为两级。超计划定额10%~30%(含本数)部分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50%加收;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100%加收。
加快农业工业生活节水建设
银海区全区地膜覆盖、秸秆覆盖、深耕深松和聚土垄作、微灌(喷灌、滴灌)、滴灌施肥(水肥一体化)、水稻旱育秧与浅湿控制灌溉等农业节水技术面积达21.6万亩,2018年度银海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511。银海区重点用水企业1家,即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星星制糖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已创建成节水型企业,其循环水系统分为清水循环利用、制糖真空喷射器用水循环利用和锅炉除尘用水循环利用,水重复利用率为98.75%。
当地根据城市规划对侨港镇冷冻企业等地进行供水管网改造,共关闭自备水井15口。发展“节水型住宅”,共创建北海恒大御景半岛、恒宇海岸华府等12家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小区建成率为15%。2015年北海市银海区机关事务局组织对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卫生间、洗手间用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饭堂厨房用水设施等进行了节水改造,安装使用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冲水阀和水龙头,使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
在完善节水管理设施和用水台账方面,银海区印发了《关于开展各镇自备水井取水计量管理排查工作的通知》,主要排查取水户取水计量设施是否安装、运行是否正常、计量登记是否及时完整、征收水资源费是否按量收费等。经排查,全区企业、灌区、居民用户均安装有计量设施。
银海区重点推动居民小区(企业)和单位的雨水集蓄利用。目前,部分小区(企业)和单位配套建设了雨水集蓄利用和中水回用设施;现有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后的尾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目前,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平均尾水排水量为每日2000立方米,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将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用于市政道路洒水,每天取用300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为15%。
此外,全区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为载体,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开设节水咨询台,发放节水用水法律法规、节水知识宣传册、节水倡议书,与群众进行互动,采取节水知识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市民增强节约用水理念,珍惜、爱护水资源,共建绿色节水城市。
来源:必威体育登陆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