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18日讯 河海大学编制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与《水利普查档案归档文件材料范围类目体系与保管期限》于3月16日通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评审。国家档案局李晓明司长、水利部办公厅罗湘成副主任、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强副主任出席了评审会。 由国家档案局、水利部、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认为,编制单位通过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编制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符合国家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要求,满足水利普查工作实际需要,表述清晰、涵盖全面、可操作性强,为水利普查档案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制度保证;《水利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涵盖了水利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与工作成果,结构合理、类目清晰,保管期限明确,可操作性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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