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26日讯 (通讯员 张世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珠江委党组修订印发了《中共珠江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度、报告制度、约谈制度》和《中共珠江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修订后的三项制度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委党组和全委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全委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了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考核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可以进行专门考核,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进行。
通过不断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织牢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和各项工作运行,使全委各项事业沿着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