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12日讯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以及《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要求,9月18日至30日,珠江委总工程师程国银、副巡视员杨德生率水利部第11考核组,分别对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进行考核。
此次考核包括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和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两方面,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勘察设计质量保证、验收合格率、质量法治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等。考核组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整体水利工程情况的汇报,随机抽查了工程项目,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组织召开专家分组讨论及座谈会。考核过程中,考核组充分肯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的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就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考核组将按照考核办法,依据评分细则和标准,提出考核等级并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上报水利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