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6月23日讯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要求,按照珠江委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方案,6月12—16日,珠江委组成两个督查组,对云南、广西两省(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随机抽查云南省罗平、砚山,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上思、凤山等5个县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有关人员参加云南省的督查工作。
5个县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分别涉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对两省(自治区)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审批、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情况以及2015年之前各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完成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督查。
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对项目实施较为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对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2016年前期工程进展顺利。云南各项目县2016年工程目前正在陆续开展招投标工作,广西各项目县2016年工程已全面开工。督查组与云南、广西两省(自治区)水利厅以及有关市(州)水利局等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水土保持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云南、广西两省(自治区)应抓紧开展2015年之前各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二是云南省各项目县应抓紧完成招投标工作,尽快组织实施;三是广西各项目县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强工程施工、监理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