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9日讯 受水利部委托,珠江委会同广东省水利厅于9月5日组织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珠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王秋生、广东省水利厅总工程师何承伟,东莞市副市长吴道闻出席验收会。
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以及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在听取东莞市关于试点工作情况和评估专家组关于评估情况的汇报后,考察了部分节水示范点,审阅了相关资料,进一步对专家评估组针对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33项评估指标的评分进行了核查。最后验收组一致同意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验收并针对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为了做好试点验收的技术支撑工作,验收会前,珠江委会同广东省水利厅组织了专家评估工作。评估组在认真听取东莞市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汇报,查验了有关资料,考察了部分节水示范点后,按照水利部的验收标准及“四个体系”建设内容分组分工对节水型社会建设33项评估指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赋分,并最后讨论形成了专家评估报告和评估意见。
根据东莞市的汇报和提供的资料,验收组认为:东莞市按照《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加大投入,建设节水和水资源配置及保护工程,深化节水宣传,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基本建成了一个以保障用水安全、截污减排治污改善水环境为特色的节水治污工程体系,提高了全社会节水与水资源保护意识。与试点前相比,全市水资源管理能力不断加强,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水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展开,水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圆满完成了试点建设任务,达到了规划目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通过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2012年东莞市全市用水总量20.44亿立方米(含微咸水1.05亿立方米),比规划控制目标23.5亿立方米减少3.06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257立方米,比规划目标减少181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40.8立方米,比规划目标减少1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0.64,超过了0.56的目标值;农业节水灌溉率23%,超过了20%的目标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8立方米,比规划目标减少13.2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4.5%,比规划目标提高24.5个百分点;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基本达到12%的目标值;城镇污水回用率和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预期目标。各项指标均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阶段目标。
珠江委、广东省水利厅各相关职能部门,特邀专家,东莞市政府以及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14个成员单位等领导和代表参加了验收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