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14日讯 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按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2016年9月18日至30日,太湖局会同水利部抽取专家组成水利部第13考核组,由黄卫良副局长带队一行五人对辽宁、山东两省开展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
本次考核是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评价,考核结果将纳入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质量考核,考核包括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总体考核和对4个抽取的水利建设项目质量考核两部分。
考核前,考核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了考核评分细则;考核中,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坚持公平公正、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查勘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流讨论,填写评分考核表格,并完成了考核评价报告。
辽宁、山东两省水利厅领导及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的相关人员陪同考核。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