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松辽委水保局制定了检查计划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水资源保护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9月16日,松辽委水保局会同黑龙江省水利厅、环保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哈尔滨市开展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现场听取了相关污水处理厂的情况汇报,检查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情况、各项审批手续及水质监测设施等,就现场检查结果各相关方还签署了现场检查记录表。在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哈尔滨市水务局关于哈尔滨市污水处理基本情况介绍,哈尔滨市环保局对各污水处理厂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及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介绍,各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根据检查组要求提交了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报告及相关审批文件。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哈尔滨市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多数污水处理厂没有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个别厂运行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此外,松辽委水保局还向与会代表发放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据手册》,认真听取了会议代表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并就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增强了地方行业部门间的横向联系,推动了地方相关部门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提高了地方企业的入河排污口管理意识,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松辽委水保局还将联合吉林省、辽宁省水利、环保部门开展各自辖区的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松辽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