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25日讯(通讯员 徐啸)按照上级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汛期全河安全生产工作,4月21日,黄委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汛期全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安全生产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决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管领导以关键环节为重点,亲自检查推动。要坚持早部署、早动手、早发现、早应对,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预警措施,有效防范汛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要逐个环节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汛前准备、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把相关工作落实到岗位,任务分解到一线。要加大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汛期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防范对象,突出抓好在建工程、水利工程运行、水闸、淤地坝、水文监测和水利勘测设计等安全管理,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通知》还明确了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值守要求和应急防范措施,并就信息汇总和总结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