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查河道

拆除地沟窑现场

远程监控

通过手机看监控
□ 作者 黄峰 刘佳琪 王舒
引子:2013年5月,开封黄河河务局被水利部命名为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单位,在黄委仅此一家。开封河务局以建立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为目标,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加强河道内建设目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履行河道管理职能。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该局向着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目标迈进,水行政执法效能得到了明显提升。
近日,开封金丰年合作社完成了无公害果蔬种植项目基地建设,吸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30余人。
一年前,该合作社负责人专程到河务部门咨询在黄河滩区开展农业种植项目审批的相关政策。此举得到了开封河务局的大力支持,该局派专人向该负责人讲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帮助合作社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项目通过审批后,又多次到项目基地现场查看,提出整改意见。
都说执法难,让群众自觉守法更难,那是什么让金丰年合作社自觉地办理相关手续,在法律意识上发生这样大的转变呢?背后又有什么故事呢?
日前,记者走进开封河务局,深入了解该局近年来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的成效及这种“开封式”创新的水政执法模式。
借力科技 执法手段信息化
“有了‘它们’,这河道违法行为就无处遁形了!”12月25日早晨,当记者走进开封第一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时,该局大队长马钢自豪地指着办公室里的远程监控设备和GPS定位系统介绍道,“只要有违法作业,我们布下的‘天罗地网’就会把他们逮个正着,更可以保存下来,方便取证。”这个“天罗地网”就是分布在河道重点部位的远程监控设备。
在兰考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为记者演示了监控系统,画面中出现了采砂场、浮桥等场景,监控摄像头360°旋转,还可拉近画面,将采砂船是否作业看得一清二楚。GPS定位仪则清晰定位3辆执法车在各自网格区域内的巡查路线。“一旦在哪个部位发生违法事件,我们可以通过GPS定位仪迅速调集离得最近的执法车前往处理。”工作人员介绍道。
以全面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开封河务局不断加大水利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采取新技术,对执法设施设备等进行了全面完善升级。在水政监察大队基地内设置了训练区、政务信息公开区、水法规宣传区,设立了讯问室、调解室、证物室、档案室。购置了执法仪、GPS卫星定位仪、测距仪、录音笔、对讲群呼系统等设备,做到了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全程录像、录音,起到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方便取证的效果。同时,对基地环境面貌、办公条件进行了改善,为监察队员设立了休息室,建立了规范化、标准化的办公场地。同时,在管理中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理念,整合各方力量,划定网格,实行分片包干、动态监督,将水政监察大队及相关人员定位于网格中,对水资源管理、水工程安全、河道监管、水事案件查处、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全面负责,责任到人,形成了一张安全监管“天网”。
内强素质 学法用法日常化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什么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禁采区。”
记者来到开封第二河务局水政大队时,随机问起水政人员付博水政知识时,他对答如流。面对记者的称赞,他谦虚一笑:“身为执法人员,若自己都不懂法,怎么跟他人宣传解释呢?我们日常培训、学习、考试,最重要的是能够把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把‘官话’‘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
2010年从部队转业后,付博被分配在开封第二河务局工作。“2013年10月,单位进行水政监察大队队员公开选拔,经过笔试、面试、综合考评等层层筛选,我才最终加入到水利综合执法队伍中。”
付博家住开封市区,由于工作地点远,这一年多,每天他都要转车坐城乡公交来回奔波在上班的路上,家里有点事儿,时常照顾不到,但他自己却有着“黄河卫士”特殊的使命感。“我来到这儿,平均每个月都能遇见三四起涉河案件,工作总要有人干,况且我们跟黄河公安一起联合执法,在这过程中,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
打造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水政队伍,一直是开封河务局的目标。自水政监察大队组建之后,在工作中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出发,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活动,坚持不定期考试,以考促学。2014年以来,水政执法大队、支队开展各类培训达到了182人次,培训率达到了100%。人员编制和身份问题得到部分解决,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人员的执法使命感、自豪感和严肃执法意识得到提高。
整合力量 综合执法多元化
2014年8月,兰考县坝头乡有人合伙买了一艘采砂船准备进行无证采砂。接到举报后,兰考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执法。采砂老板纠集了将近30人和执法队员形成对峙,扬言:“我就是要接上管子下河采砂,看你们河务局能怎么样。”执法队员毫不退缩,一方面对采砂老板讲解法律、政策;另一方面向群众做工作,讲清阻碍执法的后果。在对峙了近3个小时后,采砂老板终于撤除了采砂设备。2个月后,同样的人在同样的地点又进行偷采,并采取了“游击战术”,执法人员让停,他就停,执法人员一走,他继续采。针对这种情况,兰考河务局将这一情况向兰考县政府汇报,并与兰考县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与坝头乡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开展了联合执法。通过对非法采砂场的严厉打击,维护了河道正常水事秩序。
这样的例子在水政执法过程中屡见不鲜。开封河务局着力建立多部门配合的“大水政”格局,构建由水政监察、防办、工程管理、运行观测、养护公司、黄河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水行政管理与执法立体联动式监管防控体系,实现了水政与其他行政管理单位的联合执法:在浮桥管理中,与海事部门联合执法;在治理道路超载现象中,与路政部门联合执法;在治理滩区黏土砖瓦窑厂行动中,与政府以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在涉及治安以及刑事案件中,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执法工作。
开封第二河务局的水政执法人员参加开封县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清除黄河滩区地沟窑行动时,记者在现场感受到了联合执法的“威慑力”。河务、供电、公安、国土等多部门的百余名人员出动,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窑厂顷刻间分崩离析,期间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现场秩序井然。
“由于点多面广,想要真正发挥水政执法力量,还有很多工作要配套。”开封河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希望能够将更多的科技手段充分运用到河道监管中,为实施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实现‘零违规’创造条件。而且目前的水政执法人员编制太少,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日渐贫乏,许多投资者将目光投向了黄河滩区,滩区内经营项目呈现增长态势,在这样的发展环境下实施水行政管理,也许“开封样本”能给人思考和启迪。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