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水利网站9月11日讯 9月10日,山东鄄城黄河派出所将盗伐防洪工程树木的鄄城县李进士堂镇十三庄行政村村民李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9月10日上午11时许,鄄城河务局黄河派出所干警在例行巡逻中发现,有人在黄河大堤桩号270+700—270+800处砍伐防浪林树木,派出所干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控制,扣押作案工具和物品。
经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李某将价值3000余元的四棵防浪林杨树(体积4立方米)私自卖给他人。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所犯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盗伐林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经鄄城县公安局批准,已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刑事拘留。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