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24日讯 日前,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海委副主任翟学军率检查组,分别对北京市、天津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一至第四批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京津两市水务局和财政局关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一至第四批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抽查了北京市延庆县、顺义区和天津市宁河县、静海县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工程档案、查看工程现场、与受益群众代表座谈等方式,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工程管护、资金管理、建设成效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
检查组认为,北京市、天津市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组织机构健全,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成效显著。检查组要求,两市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未完成验收工作的重点县(区)要尽快完成年度验收和总体验收工作。各重点(区)县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好养护经费,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
天津市水务局分管负责人,北京市、天津市水务局、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各项目县(区)分管领导及财政局、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参加检查。(宣传科)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