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海委在津主持召开会议,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四省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省级年度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海委总工曹寅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审核专家组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对方案编制基本情况的介绍,并就方案有关情况进行了质询和讨论,研究形成了审核专家意见。
曹寅白表示,审核工作要严格依据国家防办下发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审查审核要点》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省级年度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进行,着重审核省级年度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注重非工程措施建设的时效性,以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平台为主,满足省、市、县信息共享,为决策提供支持,要按照有关规范及规定要求,做好项目投资安排。审核专家组要准确把握本次项目实施在建设管理、技术标准方面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技术把关,确保各省市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全面、技术方案符合技术标准规定,满足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的需求。
海委副总工、防办、水文局、通讯中心、信息中心、科技咨询中心和四省市防办、方案编制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水信息网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