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在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动员大会上传来喜讯:长江委(整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省2009—2010年度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长江委水文局、设计院荣获“湖北省2009—2010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全委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长江委的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于2008年荣获“全国水利文明单位”,2005—2009年连续两届荣获“湖北省文明单位”,近日长江委申报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也通过了考核和公示;委属二级单位创建成功或复审通过“省部级文明单位”40余次。全委的文明创建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及群众的高度肯定,也为治江事业及长江委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来源:长江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