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苏州石湖景区范国内的“吴越春秋”,总占地250亩,常年住有158家租户近300人,其中有90户进行不同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多年来,由于管理困难、情况复杂,该区域治安、消防和卫生环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随着全面深化河长制,在石湖市级河长俞杏楠的主导下,通过属地牵头、部门联动,苏州仅用两个月时间就根治了这块存在20多年的“牛皮癣”。
本报记者采访了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级河长俞杏楠,请听他讲述河长制故事,听他有什么认识体会。
□本报采访组
问:作为澄湖和石湖的市级河长,您目前巡了几次河?
答:担任河长至今,已巡河五次。
问:您对巡河有何认识?
答:巡河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一个湖看着不大,几平方公里,但是巡一圈下来是要花工夫的。我第一次去巡河,是一个大热天,有的地段不是步行,也整整巡了多半天。尽管这样,一些重点地段,也必须要下去看。
第一,河长在巡河过程中,可提高对这项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河湖非治不可的紧迫感、危机意识。
第二,河长巡河就像医生看病一样,看了才知道有什么毛病。巡河中发现的问题,有些是客观的,像上游带来的污染;有些是主观的,像沿河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没有做雨污分流。还有些河湖岸线企业排放不达标,企业为GDP做出的贡献,跟污染代价相抵,一点贡献都没有。
主观问题,就是我们理应做好、关注、解决的问题,而没有做好,没有关注,没有解决。巡河问题越多,工作量就越大。是做表面文章,还是真抓实干呢?
如果做表面文章,就简单地把湖岸弄干净,领导看后,觉得蛮好。但水质还是不行。我认为治河要治在本上。治标不治本等于没治。我常常跟石湖、澄湖的河长们讲,如果其他99%的工作都做好了,但水质没有提升,这个1%没做好,那99%都是无用的。
第三,巡河发现、解决问题,可提高企业、老百姓等社会责任主体对河湖保护的认识。比如企业没有污水处理的,需做污水处理;有污染物排放的,要停止排放或达标排放;产业不符合要求的,需要关闭或迁移。老百姓养殖,也要生态养殖。不能因为鱼养得大、养得肥,收入增加了,就觉得水质跟自己没关系。
所以,巡河发现、解决问题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增强社会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最终达到共建共治共享的效果。
问:您巡河一般是自己去,还是有河长办的工作人员或其他部门同事陪同?
答:一般河长办、其他部门同事都会在。因为每次巡河都会现场办公,巡河中发现问题或不清楚的地方,我可以拿着地图现场明确,如这个是哪里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由谁来解决?最后及时将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
尤其是一些共性任务,比如统一发展澄湖养殖。一些养殖户居住棚很破,饲料、渔具全都乱放在一个地方。我要求他们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该住人的住人,该放鱼饲料的放鱼饲料,该放渔具的放渔具,最终形成一个景观,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一部分。这项任务,涉及多个单位部门,河长不能乱指派,要起到指挥长的作用。只有科学指挥,有效组织,各级部门才能更加积极地领任务、抓执行、抓落实。其间,我们会严格督促督导,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损失。
问:若巡河中发现问题,在指挥协调工作时,有没有部门不服从您的安排,不听从指挥?
答:我们会把工作的任务、性质、逻辑分析清楚,然后科学分配任务,总体上比较顺利。
比如石湖,实际上主要治理任务应该属于高新区,但是算景区的话就属于旅游局、园林局。周边有些项目属于园林集团,还有些属于教育园区。这时候就要及时梳理,分配清楚,应该属于谁,应该由谁做,或者这件事由谁牵头做、配合做。河长一定要把责任落实到位,当好指挥长。
河长办会议也是在明确问题和责任。说实话,也存在说得好、汇报到位、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这时候及时开会督导就很重要。我和河道主官基本每周都要研究河长制工作,适时召开河长会议(至少每两月一次),了解跟踪任务领回去了没有,方案做得如何、完成得如何,准备什么时候结束。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表、路线图,都要清清楚楚。
问:全面推进河长制,一方面河长是核心,但整体协调治水工作的河长办也是关键。河长和河长办之间的关系,您怎么看?在配合上,有没有一些要解决的问题?
答:河长制实施工作是通过河长办来进行上下左右贯通的。作为实行河长制的具体办事机构,河长办的指令、任务分配等都具有权威性。
河长要为河长办做事,不能认为是河长指挥河长办。河长要发挥河长的作用,不能把问题都往河长办一推、一放,这样的河长制是没有意义的。
河长办要发挥分配器、接收器、调节器作用,下达指令,发布任务。而且每个河长对河湖情况了解程度不一样,河长办需要对河湖基本情况做了解,并将河湖信息汇总,提供给河长,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当然,督导督促需要由河长或相关部门完成。督查结果要报到河长办,以便河长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时候关系是双向的,比如说河长办部分资金不能落实。这个资金从哪里来?河长办需要反馈给河长,河长再去协调。
最重要的是,我认为河长办不是河长的办事处,最终责任还是要落到河长身上。如果工作没有到位,承担责任的除了相关部门外,就是河长。这时不应该去追究河长办的责任。河长办已经给河长明确任务了,该怎么做是河长的事情。
问:苏州推行河长制有一个新的探索,为每位河长配一位河道主官,协助河长进一步协调各方,组织沟通,出谋划策,做好相关工作。您怎么看这个做法?
答:这个组织形式能够保障工作的协调性、高效性。河长制推行需要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有些河长负责工作较多,为每位河长配一位河道主官,有利于把河长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现在大的原则是,通过例会等方式将工作明确下来,分配下去,并及时督查督办。
如果要求河长对各项工作的进展程度、具体情况等诸多细节都掌握,并不现实。河长要把该抓的工作抓住,该做的工作做到位。河长办要把这些治理的进度信息等掌握住,然后对面上的工作督查到位。最终还是要发挥好每一个层面的作用,落实好各方责任。
(采访组成员:李先明 吴卿凤 马颖卓 陈静 滕红真 成怡昕 楼锋)
来源:必威体育登陆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