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014年1月10日讯 浙江省苍南县水利局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取水户取水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全县取水户取水计划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明确,全县各辖区水利所(分局)负责取水户取水计划申报受理、初核上报工作:水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取水计划核定、下达工作。
《通知》要求,全县各辖区水利所(分局)要积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及时将取水计划申报要求告知取水户,发放年度取水计划申报表、年度取水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表给取水户,及时通知各有关取水户必须于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2014年度取水计划申报;要全面做好取水计划受理初核,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取水户2013年度取水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表和2014年度取水计划申报表等申报材料(含电子稿)、近三年取水量及初核意见统一上报到县行政审批中心水利窗口;要求水政审批科于2014年1月25日前完成全县取水计划核定工作,并下达计划。
《通知》规定,全县各有关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地水资源条件、取水户实际取用水状况等因素,参照《取水户取水计划审核程序与技术要点》(附件1),科学规范做好取水计划初核、核定等工作;全县各辖区所(分局)要做好取水户取水计划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取水计量检查,规范水资源费收缴,促进取水计划管理措施落实。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