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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颁布实施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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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8 |
中国水利网站3月28日讯(记者 易云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 3月24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对今后一段时间西藏水利改革发展做出安排部署。
意见明确指出,西藏水资源丰富、水能富集,是我国乃至南亚、东南亚地区的重要江河源和生态源,是我国水资源战略基地和“西电东送”能源接续基地。兴水利、除水害,事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水资源安全,事关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意见深刻地分析了西藏水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由于受特殊地理环境影响,西藏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区域性、季节性、工程性缺水严重,开发利用难度大;水灾害及水土流失加剧,骨干工程缺乏,防洪减灾能力不足;民生水利建设滞后,农田草场灌溉、农村用电和饮水安全等问题突出;水利投资渠道单一,投入保障不足;基层水利机构不健全,水利管理薄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深入推进,水利建设任务更加艰巨。
意见明确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民生水利体系、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水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建成一批大江大河骨干控制性工程,增加工程供水能力7亿立方米;农村水电覆盖范围内乡镇通电率达到100%,全面解决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以上,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70万亩、牧区草场灌溉面积50万亩、林地灌溉面积120万亩;完成重要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基本完成90条中小河流治理和63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利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利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意见要求,要加强以薄弱环节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强骨干工程建设,二是要加快推进防洪工程建设,三是要大力加强农田草场水利基本建设,四是要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五是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六是要大力开发水能资源。
意见强调要加大水利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1倍。其中,各级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和防洪工程建设,援藏资金向农牧区水利倾斜。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依法征收水费、水资源费、河道砂石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探索建立水资源保障和水土保持生态奖励机制。大力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农村水利建设信贷资金享受“三农”优惠政策。探索组建自治区级水利投融资平台。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水利改革发展体制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二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是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四是推进水价改革。
在加强水利保障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水利队伍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做好水文气象监测预报工作,强化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坚持依法治水。
为切实做好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意见要求,一要落实各级领导责任,二是要完善水利工作机制,三是要营造良好水利工作氛围,五是要严格水利工作考核与督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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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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