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刘丽敬 通讯员 文静)2012年1月1日,天津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正式进入填表上报阶段,全市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将全面开展普查表填报以及普查数据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形成全面、完整、系统的普查数据资源,为进一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此次水利普查开展时间为2010~2012年,分为前期准备、清查登记、填表上报和成果发布4个阶段,普查对象为本市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重点经济社会取用水户以及水利机构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本市境内河湖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灌区和地下水取水井情况等八项内容。目前,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清查出27万个普查对象,比较系统地掌握了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利能力建设状况,为水利普查由清查登记阶段顺利转向填表上报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2年1月1日起,天津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正式进入填表上报阶段,对8个专项、6万多张普查表和近30万个普查对象、200多万普查数据进行填报、逐级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市5000余名水利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深入灌区地头、水利工程现场、取用水企业和水利基层单位,协助和指导普查对象完成普查表填报工作;各类普查对象则按照统一的编码、标准和要求,将清查登记阶段采集的数据准确记录在正式普查表中,并对填报数据进一步核实确认,正式履行签字盖章等法定程序。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统一部署和要求,本市将于3月底完成区县级普查数据的填报、录入、审核,6月底完成全市普查数据的汇总、审核、协调、上报,9月底完成全市普查数据的汇总协调平衡和普查成果的逐级抽查验收,12月底完成普查资料分析、整理、汇编和成果发布,届时将形成全面、完整、系统的普查数据资源,建立满足水利精细化管理要求的基础水信息平台。
据悉,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是对普查数据质量影响最大、最直接的重要环节,任何一个普查数据、一张普查表的填写错误,都将直接影响各级数据汇总和普查成果发布利用。市水利普查办公室呼吁,希望全市所有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确保水利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市水利普查办公室也将依法保护填报对象权益,对获取的资料严格保密,决不用于水利普查以外的其他目的。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