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2日讯(记者 刘丽敬 通讯员 王延)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日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的颁布将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水务工程稽察工作程序和内容,为保障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水务工程建设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稽察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政府监管的有效手段。近年来,随着水务工程建设规模与范围日益扩大,工程建设要求和标准不断提升,原有的水利工程建设稽察规范已不适合新时期水务建设发展需要。为此,天津市水务局以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稽察办法》为主要依据,以原有《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规定》为基础,结合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发展实际情况,编制出台了《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办法》,以确保“十二五”期间,大规模水务工程建设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
新出台的《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分别对水务工程稽察工作主体、工作内容、程序方式及稽察反馈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新办法明确提出水务工程稽察工作以稽察专家组为工作主体,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重点稽察水务工程项目前期与设计工作、项目建设管理、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资金使用和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等方面内容,稽察专家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管理各环节进行评估,提出整改建议,并由市水务局监督相关单位开展整改。与过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规定相比,新办法具有五个重要特点:
一是调整适用范围。针对原规定在稽察适用范围上的缺陷,新办法将稽察适用范围明确为中央和市投资的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市水务局投资建设项目,有效保障了稽察适用对象的准确。
二是规范稽察职责。新办法明确规定水务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组长负责制,并对稽察专家组组长和成员资质、职责及管理做出明确要求,有效提高了稽察公信度和稽察质量。
三是增加稽察内容。新办法着重突出安全生产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增加了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安全生产控制和保证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及安全监督情况等稽察内容,为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明确稽察方式和稽察程序。新办法围绕稽察组长负责制,对稽察专家组各项工作流程作出明确规定,提高了稽察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五是细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建议。新办法新增了清退施工监理单位、降低工程相关单位资质及暂停审批相关单位新项目三项处理建议,有效提高了稽察监督威慑力。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