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刘丽敬 通讯员 文静) “十一”黄金周期间,为确保天津市于桥水库库区非法旅游不反弹,保障城市水源地水质安全,于桥水库管理部门提前安排部署非法旅游治理工作,加强库区巡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处理水事违法行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万无一失。
于桥水库是天津市的重要城市水源地和引滦入津的重要调蓄水库,自1983年引滦入津工程通水28年来,累计向天津城市安全供水204.1亿立方米,不仅保证了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也极大地改善了投资和生态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作为城市水源地,于桥水库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全市人民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库区非法旅游则严重威胁库区水质安全。2009年7月以来,于桥水库管理部门联合蓟县政府严厉打击库区非法旅游,取得了显著成效,非法旅游船只全部清理出库,水上娱乐项目大量减少,岸边私搭乱建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近期,于桥水库管理部门采取三项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十一”长假期间非法旅游不反弹。一是制定《国庆期间治理库区非法旅游执法工作方案》,启动库区执法应急预案,由公安干警、水政执法和工程管理人员组成 “三位一体”联合巡控执法队伍,确保库区水面安全。二是加强水库巡视巡查,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执法工作,安排“十一”期间不间断地进行快艇水上巡视和陆地流动巡视,在南、北岸游人集中的6个执法点严盯死守,及时处理突发水事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宣传,在游人较为集中的地段安装高音喇叭、悬挂宣传横幅和设置警示牌,向过往车辆、游人发放各种法律宣传材料,对游人进行宣传教育,劝阻游人不要进入库区旅游,提高群众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形成保水护源的强大合力。
据悉,今年以来,于桥水库管理部门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2.8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8100余份,张贴标语790余条,制止非法旅游43起,暂扣非法旅游船只3艘。目前,库区水面无旅游船只载客现象,库区非法旅游基本得到遏制。于桥水库管理部门向全市发出呼吁,请广大市民不要到于桥水库旅游,共同保护城市水源地,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