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月24日讯(记者 魏永平)2月21日,山西吕梁市举行《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是吕梁市授予立法权以来第一次通过的实体性地方法规,于2017年1月11日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泉域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必将推动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走上依法治水的正确轨道,对保障泉域内各县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生态环境平衡、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起到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吕梁市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从三方面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搞好宣传。柳林泉是吕梁市最大的岩溶泉水,是三川河了解最新苹果版体育投注平台 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水利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重点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主要街道、交通路口的广告牌开展日常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意识。
二是准确把握,狠抓落实。《条例》从适用范围、保护原则、执法主体、规划与保护、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目标明确,职责明晰。水利部门将抓好管理,搞好泉域水资源保护规划,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泉域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和合理开发。
三是加大督查,严格执法。《条例》明确了柳林泉域水资源的管理与监督措施,规定了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市、县(区)水利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管理,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对有违反本条例的单位或个人,秉公执法,绝不徇私舞弊。柳林泉保护工作涉及多部门和单位,水利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团结协作,齐抓工管,开创柳林泉域水资源管理保护的新局面。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