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29日讯 (记者 魏永平 通讯员 樊秉更)12月27日,山西省吕梁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票表决通过了《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柳林泉是吕梁市最大的岩溶泉,也是山西十大泉之一。为做好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立法工作,吕梁市水利局前期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充分调查研究。对《条例》立法工作及早动手,及早谋划,并组成起草小组。6月份对柳林县、离石区、方山县、中阳县、临县、兴县六县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条例》草案。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吕梁市水利局下发文件在广泛征求柳林县、离石区、方山县、中阳县、临县、兴县六县区政府和水利部门意见基础上,进行多次修改讨论,形成初稿。三是逐条详细说明。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对《条例》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工作研究的基础上,逐条完成对《条例》立法的起草说明,为表决通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条例》是吕梁市授予立法权以来第一次通过的实体性地方法规,对于加强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泉域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搞好今后立法工作也具有示范作用。随着《条例》的表决通过以及正式实施,必将推动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走上依法治水的正确轨道,对保障泉域内各县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生态环境平衡、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以及离柳能源基地建设起到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