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武年丰)为确保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山西省开展了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成果质量抽查评估工作。7月11日-15日,省水利普查办组织有关技术承担单位对各市县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
山西省水利普查办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办法》,对普查对象进行了普查样区随机抽选,11个市共抽选了19个县级普查样区、37个乡镇普查样区、74个行政村作为普查样区。对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灌区、地下水取水井对象清查分为四类普查对象类别,县级、乡级、村级普查样区的检查内容分别对应不同的普查对象类别。
按照《山西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实施方案》,山西省水利普查办组织厅规计处、节水站、河道站、水资所、水资源管理中心、水建中心等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了6个检查组,由处级干部带队,分赴11个市对普查样区进行了现场质量检查复核。检查组携带普查样区清查数据一览表,每到一处,通过听取县、乡级普查机构清查工作及成果汇报、现场启封普查样区信息及清查资料,查阅基础资料、核对清查表等形式,开展清查数据内业分析,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查勘、档案查阅、资料比对分析等,进行外业现场复核,对抽查发现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根据普查样区抽查复核结果统计情况,对市县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计算评估,撰写抽查评估报告。
从数据质量抽查情况来看,山西省各市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优良,各项清查数据技术指标达到了本次普查的有关要求,清查数据全面、真实、完整、准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