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2011年,四川省9个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县(区)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高度重视配套配套资金的落实。截至10月中旬,已有泸县、资阳市雁江区、内江市东兴区、自贡市沿淮区、广安市广安区和屏山县等6个试点县(区)分别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250万元,占全省应到位配套资金67%。其余3个试点县(区)政府已同意追加预算,正在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在9个试点县(区)所在的9个市中,宜宾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年初配套资金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情况下,专门给屏山县落实了100万元的市级配套资金,这给贫困县的屏山县大大减轻了配套资金的压力。目前,四川省各试点县(区)正在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已有平昌县、内江市东兴区动工建设,其余试点县(区)预计在11月初全面动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