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013年1月9日讯 近日,《榆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通过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审议并正式印发,这将彻底结束榆林市水资源无序开发的局面。
地处陕西省最北部的榆林市,区内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和毛乌索沙漠,水资源极度紧缺。而地下又储藏着丰富的煤、石油、天然汽等资源,被喻为中国的科威特,是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长久以来,为了满足城市和工业的发展,榆林市不得不大量开采地下水。
为了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污染与超量开采排泄造成地质灾害、地下水环境的破坏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结合榆林市实际情况,从2010年起,榆林市水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组成工作组,联合进行《办法》草拟工作。经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修改,《办法》于2012年12月通过了榆林市政府审议,并于2013年1月开始实施。
《榆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共30条,《办法》明确地下水管理职责,要求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统筹管理;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建立管理保护地下水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强禁采区、限采区的管理保护,节约限制取用地下水;明确地下水工程建设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规范管理;明确处罚措施,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防止污染。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