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16日讯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对包括陕西省岐山县、淳化县、印台区、志丹县在内的99个县(市、区、旗)授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称号。其中,岐山县作为全国十个成绩突出县之一重点进行表扬。
为探索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经验,进一步搞好农村饮水建设管理工作,从2007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在全国开展创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活动。并出台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各省选择建设积极性高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县(区)开展创建工作。
陕西省发改委、水利厅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岐山、印台、淳化、志丹4个县(区)作为创建国家示范县的县(区),计划总投资1.06亿元,解决23.7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并会同财政、卫生、扶贫等部门提前下达了资金计划,创造优惠条件,就示范县建设做出了具体部署。
在市发改、水利、财政、卫生、扶贫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岐山等四县(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多措并举,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项目管理体制,克难攻坚,积极筹措资金,科学规划,按时完成了目标任务。
在创建中,岐山县对农村饮水工程实行县、乡、村三级专业垂直管理,并出台了《岐山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供水工程维修管护基金制度,破解了多年来困扰各地的建后维修管护难题。淳化县立足县情实际,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形成了“以镇为中心,以塬区为骨架,连镇联村联网,统筹统建统管,协会参与,和谐发展”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新模式。印台区、志丹县也探索出了很好的农村饮水工程管护方式。
2011年,四县的创建工作分别通过了陕西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四区县共完成投资2.03亿元,解决了30.0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超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的高度赞扬与肯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