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王剑)在汛期来临之前,陕西省水利厅、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清除河道障碍确保行洪安全执法活动的通知》,从今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清除河道障碍确保行洪安全执法整治活动。
陕西是洪涝灾害频繁发生的省份之一,尤其是随着近年来极端灾害天气的增多,洪涝灾害已经成为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而人为河道设障致使行洪不畅、水位抬高也是水灾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次水利、公安联合河道清障执法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是彻底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大力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依法规范河道建设项目。执法整治活动共分安排部署、调查摸底、全面整治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进行。为确保今年的清除河道障碍活动取得实效,《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打好清除河道障碍这场攻坚战;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碍洪影响大的问题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强舆论监督,将联系省级新闻媒体通过“现场直击河道执法”、“新闻媒体看河道整治”等载体,大力宣传报道执法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一些典型水事案件、违法设障行为的查处情况要持续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达到查处一件、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建立奖惩制度。活动结束后,将对在清除河道障碍执法整治活动中执法力度大、整治效果好的市、县公安、水利(水务)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整治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河道清障执法不力,导致汛期河道水位抬高而造成灾害损失的,将按照《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责任。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