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近日,陕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紧急通知,对全省汛期城乡供水设施安全运行提出要求,以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
目前,陕西省正处于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种洪涝灾害势必对供水设施安全造成极大影响。为此,《通知》要求各级水利(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城乡供水工程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防汛重点地区提前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制定落实工程度汛预案、防汛抢险方案和应急供水方案,确保汛期设施安全和供水安全。
要严格供水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带班,落实专人值守,加强日常巡查,备足物料器材,扎实做好水源、水厂、管线等关键部位的应急抢险准备。要充分发挥县级农村水质监测中心的作用,尤其对灾区的水源和出厂水加密监测频次,巡回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加大消毒药品发放力度。同时,全力做好应急供水和水毁修复工作,妥善处理各类供水饮水突发事件,确保汛期城乡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