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一条街

公安水政联合夜间巡逻
中国水利网站12月30日讯 (通讯员 徐海平)山东黄河河务局淄博高青河务局作为山东黄河下游一个治理与开发机构,多年来,高青河务局水政执法人员全面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牢记依法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历史使命,深入实施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始终把依法治河放在突出位置,为黄河事业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点滴牢筑普法阵地
“河务局的工作人员每年来我们学校,给孩子讲关于爱护黄河、保护黄河的事情,这对我们的孩子来说是非常具有意义的。孩子们很爱听,我们很感激。” 高青县木李镇中心小学校长高兴的说。
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中心小学是高青沿黄乡镇上一所普通的学校,在每年的三月份学校都会定期迎来一群特殊的客人,高青黄河河务局水政宣传队。五年来,这只队伍从没有间断过走进这所校园的脚步。近年来,高青河务局启动了“六五”普法工作,每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黄河沿线乡镇、集市、学校开展水法规宣传,黄河沿线群众的水法意识和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观念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形成了良好的黄河水事秩序和执法环境。
“以前只要黄河上的事,群众工作很难做。通过咱们的普法宣传,现在老百姓的法制意识强了,工作做起来容易多了。” 高青河务局水政科科长阮守华说。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自2014年开始,高青河务局以管理段驻地为载体逐步设置固定普法阵地3处,沿堤防设立水法宣传栏10处,“三点一线”的水政宣传格局已逐渐形成。大刘家管理段利用沿堤围墙喷涂法制宣传长廊,宣传长廊上的图片、漫画、文字合理搭配,透射出浓厚的法制内涵,被淄博市评为首批“法制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依法行政强化河道管理
《淄博市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经淄博市政府令第79号发布实施,该办法重点强化了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许可和监督、细化了河道管理和工程管理范围内违禁内容等,这标志着高青黄河河务局自此具有更完善的、操作性较强的河道管理执法依据。
多年来,高青河务局严格按照《防洪法》、《水法》、《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河道监管,贯彻落实河道内建设项目审查许可职责,根据各项法规条例严把建设项目的审查关,实施业务技术部门集中参与的水行政许可项目审查机制。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为黄河水政人在河道管理上指明了方向,更坚定了黄河人依法治河的信心。” 高青河务局局长蔡兆忠对笔者说道。
执法队伍不断壮大
为不断提升河道管理的执法能力,高青河务局不断在执法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高青河务局积极贯彻落实黄委、省局关于黄河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组建了高青黄河公安派出所,并相继建立了水政、黄河公安队伍联合执法运行管理制度,实现了联合执法的规划化、执法事务的程序化,进一步提升了联合执法效力。
“前几年,清除河道内的违章建筑都是咱们管理段职工自己去,有时遇到蛮横耍泼的,拿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现在咱们有了自己公安队伍,对于这些阻挠清障的老赖,底气足了许多。”大刘家管理段上的职工李瑞信心满满的对笔者讲到。
高青河务局不断加大水事违法打击力度,强化辖区内跨河交通项目管理,对穿堤管线进行严格监测,定期开展淤背区专项整治和阻水片林集中清除行动,持续保持对淤背区违章建筑、种植的高压态势,形成了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共治理整顿浮桥桥头侵占河道现象3起,依法清除河道内乱堆乱放活动120多起,拆除违章建筑物18处,清除违章种植200多余亩等。
高青河务局高青黄河水政执法大队将不断进行人员补充和充实装备,充实后的水政执法大队与黄河公安派出所联合执法,必将成为一把护佑高青黄河良好水事秩序的利剑。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