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8日讯 今年,山东胶州市实施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洋河镇、铺集镇作为改革试点镇,目前,完成试点镇14座小型水库的勘界任务,并对试点镇的150项小型水利工程颁发了管理使用权证,成立了专门的管护队伍,保证了小型水利工程的正常养护和效益发挥。
胶州市的部分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存在着有钱建、没钱管,有人用、没人管的状态,针对小型水利工程建成后权责模糊、管理主体缺位、设施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突出问题,胶州市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和明确经营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实施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胶州市通过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调查摸底工作,确定了工程类型比较齐全的洋河镇、铺集镇作为改革试点镇,制定印发了《胶州市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胶州市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水库、三至五级堤防、过闸流量100立方米/秒以下水闸、装机功率1000千瓦以下泵站、灌溉面积2000至1万亩灌区、日供水规模1000立方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工程、5至10万方的塘坝等。目前,胶州市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行了分级管理,根据工程建设投资渠道不同,建立健全市、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三级维修养护管理体系。
为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胶州市探讨确定了试点镇各类工程的管护主体及管护模式,目前共完成试点镇14座小型水库的勘界任务,绘制了工程平面布置图,明确了工程四至界畔、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还对试点镇共150项小型水利工程全部颁发管理使用权证,并组织签订了运行管理合同,成立了专门的管护队伍,落实了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管护经费,圆满完成试点镇改革任务。
为克服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缺位的问题,胶州市财政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经费,对承担防洪除涝任务的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全部由财政承担,其他各类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经费,工程产权所有者或工程运行管理者筹集资金,与财政补助经费比例原则上为1:1。财政补助资金由青岛市、胶州市、镇街道办事处三级财政按2:1:1的比例共同承担,同时,还建立了财政补助经费奖罚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工程管护实效进行补助。每年胶州市都将根据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实际需要,结合当年行业或市场相关定额标准对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进行调整核定,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维修养护管理经费,以保证小型水利工程正常养护,确保小型水利工程成为长效工程。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