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8日讯(记者 赵新)多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省农村水利设施逐步完善,粮食总产从建国初期的174亿斤提高到去年的902.3亿斤,农业灌溉用水量不断下降,亩均灌溉用水量由280方下降到200方以下,连续十年实现了农业增产增效不增水,以约占全国1.08%的水资源,灌溉了全国5.48%的耕地,生产了全国7.7%的粮食,养育了全国7.15%的人口,完成了全国四分之一强的农产品出口。
一是合理完善的灌溉水源工程体系基本形成。全省建成各类水库6290座、塘坝3.66万座、水闸1756座、机电井111万眼,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达到280亿方,水源工程蓄水量达到190亿方,为农业灌溉提供了可靠的水源基础。
二是全域覆盖的灌溉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先后建设了50处大型灌区、650处中型灌区及3.14万处小型灌区,控制灌溉面积8900万亩;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101个,全省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分别达到7530万亩、5850万亩。
三是科技先进的节水灌溉体系基本形成。大力实施节水灌溉战略,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600万亩,其中工程节水灌溉面积3410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
四是复合功能的农田排水体系基本形成。开挖整治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410条,修建加固各类堤防1.23万公里,构筑起了布局合理的骨干排水系统;大规模开展田间排涝工程建设,在易涝区初步建成了由河、沟、田间排水网络组成的较为完整的排涝工程体系,全省3年一遇除涝面积占到易涝面积的90%。五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基本形成。先后建成农村自来水工程13307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受益人口6000余万人。
坚持政府主导。各级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农田水利建设会议,层层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向农田水利建设的倾斜力度,率先出台了《山东省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市、县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比例为10%;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内容的首位,财政奖补比例提高到50%。2011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达到443亿元,占到总投资的79.8%。
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形成了“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环境生态化”的农田水利建设新思路,即以县为单位,把所有耕地以灌区为单元进行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管理运行;以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为目标,推广应用高效节水技术,配套建设节水工程设施,力求把灌区建设成为高效型、生态型、节水型灌区;在采取节水工程措施的同时,区别不同的工程规模和类别,建立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按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以乡村河道坑塘整治、雨污水排放系统建设以及面源污染防治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乡村水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证明,这一思路符合符合农田水利规模治理、集中治理、彻底治理的需要,较好地解决了规划、建设、管理等农田水利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引领了全省农田水利又好又快发展。
统一建设标准。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中坚持系统化治理、模式化推动、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对项目区进行从水源、渠系到田间的系统整治,做到一次性规划、分批次实施、规模化推进。根据不同项目区的水源状况、地理条件和种植结构,科学确定建设模式,在引黄灌区末端大力推广“一泵一卡管道化灌溉”模式,在井灌区全面推行射频卡控制低压管灌模式,在山丘区积极发展多水源联合调度、管网化灌溉模式。坚持标准质量一步到位、用水计量设施一步到位、农业水价一步到位、管护组织一步到位,尤其是大力推广了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撑,确保农田水利工程“用得住、长受益”。
加强工程监管。强化群众广泛参与的建后管护机制,支渠以上输配水工程按灌区建立专管机构,足额落实“两费”,明确运行管理责任;支渠以下田间工程将产权和管理使用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加快建设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恢复建立乡镇水利站1585个,选配村水利员8万余名,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2819个,水利公共服务覆盖农田范围达80%以上。率先发布《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明确了农田水利工作实行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建管并重,确立了工程建设与管护资金投入渠道,初步建立起促进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