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7日讯 (记者 赵新 通讯员 彭学军)汛期临近,为全面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日前,山东省水利厅向各市水利局及厅直属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开展河道执法巡查的通知》,全面部署河道执法巡查工作。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巡查工作开展,加大河道执法力度,结合水利部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决定5月份组织对小清河、大汶河、马颊河等3条河道开展一次集中拉网式执法巡查。
《通知》明确了巡查工作职责分工。确定巡查工作由省水政监察总队和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统一组织,省水政监察总队三个直属支队承担具体巡查工作。三条河道流经的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共同参加辖区内河段的执法巡查,并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此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涉及河道利用管理的违法行为。二是涉及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违法行为。三是涉及水工程管理的违法行为。四是涉及河道采砂管理的违法行为。五是涉及入河排污口管理的违法行为。
为确保取得实效,《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精心准备。要求各有关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做好巡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选派精干执法人员参加巡查,对巡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熟悉河道情况、熟练掌握河道管理基本知识和有关水法律法规。二是严格巡查。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细致地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利用照相机、摄像机、GPS 等执法装备详细记录巡查过程,对违法事件充分调查取证。三是密切配合。三条河道流经的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共同开展好巡查活动。对巡查中发现的水事违法案件,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或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抓好整改落实。四是认真总结。巡查工作 5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巡查结束后,要各直属支队对巡查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填写水事违法行为汇总表,建立巡查台帐和电子档案。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