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于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39号令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山东紧紧抓住贯彻落实新《水保法》的重要契机,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以山东省政府名义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过播放专题宣传片,向济南200万市民发手机短信,市区繁华地段设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图文,以及利用《大众日报》、必威体育登陆 、山东电视台、水利部网站、山东水利网、《山东水利》等多种媒体宣传报道,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集中宣传活动,为新水保法的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制定出台了多个配套政策和制度。制定了《关于做好省级审批立项的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加强省属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3个文件。即将印发的还有《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四荒”治理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考评办法》(试行)3个文件。《山东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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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也已完成初稿。为构建水土保持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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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大对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好三关,做到四严,规范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管理。把好水土保持方案初审关,要求从整体内容、格式、签字、图文、文件等方面必须符合规范。把好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关,凡不认真负责或不能胜任、不称职的专家原则上不再聘请,没有综合能力和对重大问题不能很好把握的专家不能当专家组长。强化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的责任,要求每位评审专家必须对方案认真负责,详细审阅资料,提出书面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存在原则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方案能够大胆提出不同意见。把好方案报批稿审查关,编制单位修改完成的方案报批稿首先由专家组长和主管人员进行复核把关,符合要求的签字通过;对于原则通过的项目,报批稿要经评审专家组集体复核。“四严”:即,严格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严格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对方案编报评审的新要求,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评审。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有力地督促了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数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实行通报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对编制单位的编制质量和评审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通过规范管理,严格审查,编制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明显提高,得到建设单位的好评。
四是全面推进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全省组织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方案编制技术培训,参加人员达到658人。
2011年以来,省水利厅共组织专家评审水土保持方案126项,是往年同期的二倍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