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邹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动员大会,标志着邹城市每年斥资一千余万元的"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正式启动。
邹城市东部山丘区总面积119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74%,其中水土流失面积700平方公里,占山丘区面积的59%;水土流失严重制约着山区经济的发展,东部山丘区人口6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2%;而地方财政收入仅占全市的1.7%。水土保持是山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邹城市领导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决定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为突破口,加大水土林草资源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山区林果业,全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再造秀美邹东。
为此,邹城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意见》,并下发了《邹城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方案明确规定: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适地适树;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坚持土地依法流转、集中连片发展,水、路、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示范带动等原则。规划在2011-2015年,在山丘区镇街实施"退耕还林"不少于5万亩。市财政每年列出专项资金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第一年分不同树种每亩补助500元、300元(其中核桃、大樱桃补助500元,其他树种补助300元),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每亩分别补助200元。为确保苗林品种优良,质量合格,市财政列支50万元,建立100亩优良品种资源基因库。实施方案还对项目管理、技术指导、设施配套等做出了规定。
随着邹城市"退耕还林"一系列优化政策的出台实施,邹东山区有山有水、山城相连、山水相依,得天独厚的优势将逐步显现出来。
来源:山东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