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记者 孙爱霞)2006年,青海省首先在湟中县多巴镇小寨村开展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和管理试点。2007年在湟中县全面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全省各县均开展了“乡站+协会+农户”的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模式试点工作。2009年,青海省按照“每一个州(地、市)抓一个县(市),每一个县(市)抓一个乡镇”的试点工作思路,进一步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试点工作。2011年为加强和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与管理,将改革向基层水管单位和小型水利工程延伸,初步制定了青海省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办法。期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420万元,重点扶持了82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
青海省农民用水户协会健康稳定发展并逐渐形成规模,截止目前,已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191个,分布在6个州(地、市)的26个县(市),其中协会专职管理人员2203人,参与农户30.37万户,人口119.49万人,管理灌溉面积137.8万亩。这种模式下水管单位负责干支渠管理,有更多的精力确保水源安全、灌区发展以及工程维护。协会负责末级渠系管理安排轮灌、用水协调、收取水费等,集中水量分片分块集中灌溉,减少了水资源浪费,缩短了灌溉时间,提高了灌区末级渠系的管理水平和供水服务能力,有效避免了水事纠纷的发生,促进了邻里之间、村民之间的和谐关系。目前全省19个重点农业县已建成典型示范协会41个,这些协会的规范建立和成功运作,起到了较好的辐射和引导作用,也为其他协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是完善灌区末级渠道以及农村牧区供水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的发展方向,目前正处在发展阶段,需要全社会的关注。随着青海省新农村牧区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将会显现出更加巨大的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