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全面做好利通区抗旱防汛减灾工作。10月30日,利通区水务局在吴忠市开元广场进行抗旱防汛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10多条,氢气球条幅8条,摆放抗旱防汛展板20多面,发放《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手册、宣传单、防洪避灾自救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播放水利专题片,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排疑解惑,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抗旱防汛及防洪避险自救的相关知识。通过宣传使利通区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精神实质、主要规定及抗旱防汛相关知识有了了解,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抗旱防汛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防灾自救的能力。
2011年9月18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列》并于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条列》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利通区抗旱防汛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管理的新阶段。《条列》的出台既是对利通区多年抗旱防汛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干旱洪涝灾害的主要法律制度。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利通区抗旱防汛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对防御和减少干旱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和促进利通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