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4日讯(特约记者 张国锋 通讯员 王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在顶层设计上推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按照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内蒙古赤峰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2017年8月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点面结合、全力推进、加快实施,全市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显著,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对河长制的验收考核工作。
河长制机制体制全面建立。围绕推行河长制六项主要任务,赤峰市制定出台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河湖管护目标,落实了责任分工,制定了强化保障措施。市、旗县区分别制定并落实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验收六项工作制度。按照自然河湖水系与行政区域相结合的原则,全市860条河流设置了5名市级河长、98名旗县区级河长、1053名乡镇级河长。松山区、元宝山区、敖汉旗将河长体系延伸到村一级,设置村级河长612人;全市50个湖泊也相应设立了湖长。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市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2017年12月8日顺利通过自治区对河长制的验收考核工作。
水生态保护治理工作扎实开展。针对赤峰市水资源实际情况,赤峰市市委、市政府站在推进河湖系统治理保护的战略高度,规划大工程、设置大格局,从了解最新苹果版体育投注平台 整体治理出发,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四个到位”,深入开展“一河一湖一策”方案编制,拓宽水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渠道,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2017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34万亩、中心城区周边农业节水28万亩,开工建设赤峰市中心城区环城水系治理项目、三座店引供水PPP项目,推进辽西北调水工程、锡伯河水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通过对水环境、水生态标本兼治,着手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持续加力,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要更具保障。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赤峰市全市共设立河长制公示牌2620块。各级河长累计巡河418次,就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河道非法采砂、入河排污口清理整顿、河道垃圾清理等专项整治活动。清理河道垃圾25.5万吨,清理违规采砂场28个,河道清淤108.6万立方米,进一步改善了河湖生态和人居环境。喀喇沁旗将河长制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设立了一批河道巡视协管员,负责河道保洁及监督工作,对于河湖治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起到监督和及时预警作用,保证河道安全运行;宁城县聘任县人大代表担任河长制工作监督员,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到河道区域进行实地巡查监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尽快落实整改。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