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水利厅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实施,标志着内蒙古水利前期工作六项制度全部建立,水利厅教育实践活动水利前期工作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水利前期工作是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保障,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部门是水利厅面向基层、企业和社会的服务窗口,水利前期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效直接率影响水利厅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利厅将提高水利前期工作效率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整改内容,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以制度建设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受戈锋厅长委托,厅总工程师在组织厅办公室、业务主管处室、技术审查单位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与项目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等座谈交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反复论证、修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专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前期工作技术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前期工作技术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和《内蒙古水利厅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六项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根本在制度建设,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要加强对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要充分发挥厅机关业务主管处室、技术审查单位和专家的引领示范作用,自上而下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要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充分利用水利厅网站加强宣传、公开信息,在全区水利系统奠定制度执行的坚实思想基础。三要以强化监督为保障,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利用部门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各种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内蒙古水利网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