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20日讯(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生效有 马继铭)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与北京市水务局协商联合举办的全区各级水资源管理人员第三期培训班于11月11日—12日在京圆满结束,这标志着自治区水利厅落实北京市和内蒙古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学习和借鉴北京市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联合举办的3期培训班全部结束。
第一期培训班于9月初在通辽市举办,自治区东部区5盟市52个旗县区水资源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第二期培训班于9月底在巴彦淖尔市举办,西部区7盟市50个旗县区水资源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主要由北京市的专家、管理人员授课。这两期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节水型社会建设、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法规建设、自备井与取水许可管理、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配置思路与做法、水资源管理经验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
第三期水资源培训班由自治区各盟市水务(水利)局分管局长、水政(水资源)科长、水政监察支队长,以及自治区水文总局、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等65人参加。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康跃和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斌分别就内蒙古水资源管理总体思路、北京市水资源管理的经验做法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学员参观了密云水库,听取了密云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管理情况的介绍;参观了清华大学中水处理回用示范工程和中关村雨水利用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了中水、雨水收集、处理、回用演示,听取了专家对非传统水源再利用情况的介绍;并参观了北京市节水展馆,听取了北京市节水中心负责人计划用水专题讲座。
学员普遍认识到自治区与北京市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同时,培训拓宽了全区水资源管理人员的思路和眼界,通过培训,学习借鉴了北京市水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做法,为全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培养了管理队伍。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