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促进了全旗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主城区宣传和农牧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世界水日”、“中国水法宣传周”期间,在主城区主要街道及人流密集地带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全体水政执法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在水事巡查和山旱牧区地下水监测过程中,用真实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水资源紧缺性和节约用水的必要性;将水事纠纷调处、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相结合,达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效果;突出重点,特别在今年的水法宣传中将2011年中央1号文件作为水法宣传的重点内容,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决策。
二是切实加大水事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对地下超采区、人畜饮水水源地和违法打井多发地等重点区域加强了巡查监察力度,加强对钻井队伍的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打井势头。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做到有案必接,查实即进行处理,有力的维护了水法的严肃性。近年共制止违法打井30余起,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0余起,收缴罚款8万余元,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加强水事纠纷调处力度,最大限度消除社会矛盾,目前无上访事件发生。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从规范执法程序入手,以《巴彦淖尔市水政监察工作制度汇编》为指导,对水行政执法人员采取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措施。认真加强水行政执法案件的登记、立案、审批、审核等归档工作,严格按照一案一档建立执法档案。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文书规范。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