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学斌 通讯员
王天一
近年来,辽宁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水利部的要求,全面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全省上下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技术等多种措施,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2021年,全省地下水用水量46.48亿立方米,较2010年减少21.11亿立方米,主要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大幅减小。其中,沈阳城区59.92平方公里漏斗区现已基本恢复;辽阳首山超采区地下水最大埋深由2010年的21.18米回升至2020年的8.22米,面积由175平方公里减小到25平方公里。
以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点
辽宁省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省人大颁布《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地下水区域限批和限期压采制度,强化水价杠杆作用,推动全省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从“有规可循”到“有法可依”,明确在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可以利用水库、江河等地表水的区域,除有特殊要求的取水工程可以依法取用地下水之外,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不得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在公共供水管网、地表水供水能够满足供用水需求的地区,除允许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为保证供用水安全转为应急备用水源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之外,已有的其他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限期封闭;地下水水资源费标准应当高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区域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高于一般地下水水资源费。
以工程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辽宁省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水需求,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并优先使用地表水原则,谋划实施了由北、中、南三线组成的“东水济辽”水资源总体配置格局,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省重点供水工程、青山水库供水工程、锦凌水库供水工程以及受水地区输配水配套工程等相继建成通水,大幅提升了全省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了水资源科学配置,为有效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工程基础。
以问题导向突出靶向发力
为严守生态红线,守住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辽宁省政府制定《全省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对存在不合理开发利用问题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限期关停和封闭,主要解决城镇和工业集中供水水源区超采和水质污染问题。随着大伙房水库输水、省重点供水等地表水供水工程的建成投产和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的扩展延伸,目前全省地下水压采工作已基本完成,累计关停城镇水井6200眼,削减地下水开采量13亿立方米,全省超采区面积大幅减小,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以高压态势落实工作责任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连续7年对《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建设及压采地下水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省政府将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作为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纳入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实行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目标考核制和问责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目标。
辽宁省水利厅和公安厅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加大对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打击力度。省水利厅不断强化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对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市按时按点、保质保量完成压采任务。
辽宁省将严格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加快推进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做好压采方案实施效果评估,强化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提高地下水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
来源:必威体育登陆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