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7日讯 8月6日,辽宁省防指发出《关于做好灾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灾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防止疫病流行。
通知提出五项具体要求:
一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迅速组织协调卫生防疫、住建、环保等部门,落实城市、乡镇、村屯等饮用水水源、供水安全责任人,立即开展饮用水安全排查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
二是水利、环保、住建、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净配水厂、用水户的水质监测和检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净化、消毒、封闭等应急措施,同时及时报告。
三是对饮用水水库排查中发现的动物尸体、浮柴等漂浮物,各管理单位要立即组织打捞,并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动物尸体进行无毒害、无污染处理。
四是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的巡查防守,杜绝垮坝造成人员伤亡和水质污染;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和企业排污的监管,污水处理厂要达标排放,杜绝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水体污染。
五是住建、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设施和消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供水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水处理、消毒等措施;卫生防疫部门要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分散式供水设施和家庭水缸进行卫生状况检查,对临时采用未经消毒的山水、井水、溪河水等作为饮用水水源的用户,要组织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指导群众做好消毒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