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9日讯 (特约记者 严文辉)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决战决胜之年,为切实做好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保障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切实把安全饮水工程这一关乎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建设好、管理好,效益发挥好,江西省金溪县从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确保了工程的健康、良性运行。
金溪县现有各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51座(处),其中千吨万人集中饮水工程4处(石门水厂、琅琚水厂、陆坊水厂),百吨千人工程21座(处),单村工程126座(处),累计完成投入近9千万元,解决了全县约12.6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难题,基本实现了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全覆盖。
农村饮水安全指标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确保这些农饮工程能发挥长远效益,金溪县按照 “建管并重”原则,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后续管理,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一是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长是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人,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二是落实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明确县水利局局长是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负责人,主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三是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明确农村供水管理站负责人、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长或村委会主任为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主要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养护工作。
为确保三个责任全部落实到位,金溪县还专门为25个千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安全饮水工程,制作悬挂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公示牌,让群众对工程名称、供水责任人、日供水能力、水源地保护范围等基本情况一目了然;同时,还在县政府网站、县有线电视台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主体责任人、主要职责、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了公示,通过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安全饮水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