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澈的昌江
中国水利网站1月30日讯(特约记者 汪涛 通讯员 方丹)从2018年6月下旬开始,江西省景德镇市启动了新一轮“清河行动”。在各级河(湖)长的督促指导下,各有关部门针对梳理出的115个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步推进15个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完成了108个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达93.91%。
景德镇市在江西省11个设区市中率先由市委常委担任市级主要河流及跨市、跨县(区)河流河长,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担任市级副河长,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实现全覆盖。设置市级河(湖)长18名,县级河(湖)长51名,乡级河(湖)长267名,村级河(湖)长412名。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深入一线认真开展巡河督导。2018年,市级河(湖)长巡河(湖)15人次,县级河(湖)长巡河(湖)103人次,乡级河(湖)长巡河(湖)527人次。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整治、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业化学肥料农药减量化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船舶港口污染整治、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渔业资源保护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和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破坏湿地和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整治、水库水环境整治等15个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进展,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