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14日讯(通讯员 张堪文)日前,从江西省乐平市水务局了解到,江西省政府下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的批复》,确定了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标志着共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进入了法律管理层面。
自将共产主义水库水源作为饮用水源使用之日起,乐平市严格按照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要求执行,做了大量工作。在江西省人大协调和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共库水源地保护规划》在2013年7月份顺利通过了江西省政府的批复并下发相关方面执行,实施《共库水源地保护规划》一期项目,对库区违法建筑(主要是库区内拦汊筑坝)进行了拆除;将水库边上居住的近20户林场职工搬出库区,以防止居民生活垃圾对共库水质造成污染;对库区实行了“三严禁、一不准”(严禁游泳、严禁水上娱乐活动 、严禁钓鱼和不准野外用火)等环境保护措施。
乐平市成立共库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每月对共库水质进行一次检测,并制定《共库管理局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共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及乐平市、德兴市、婺源县“二市一县”森林联防制度,使共库水源地水源涵养林得到了全面保护,一、二级保护区内植被覆盖率达90%以上。
2013年,江西省水利厅投入1500多万元对库区内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同时不断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2014 年在江西省水利厅执法总队的大力支持下,共库管理局配置了一艘30万元的水资源保护巡逻执法船。
乐平市落实专项资金,每年100万元用于水资源管理单位对水源地保护及巡查;另安排100万元和江西省环保厅补助的300万元作为保护基金,于2016年7月乐平市与婺源县签订《共库水源地生态补偿协议》,用于水资源保护奖励,更好地促进了共库水源地上游地区的保护。划定备用水源,制定《乐平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饮用水水源的供水保证率达到97%。编制的《共产主义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于2018年1月12日由江西省环保厅组织水利厅、住建厅、卫生厅、国土厅共同参加并通过。最终,《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于日前获省政府审查通过并批复,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共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乐平50万居民用水安全将从此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