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22日讯 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规范水库养殖行为,保障水资源不受污染,还民“一库清水”。近日,江西省峡江县出台了《关于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实施方案》,部署全县水库水质保护工作。
一、清理全面化。全面清理水库山塘养殖承包合同,坚决实行人放天养。全面清理水库山塘周边养殖场,已批已建的养殖场,必须实现达标排放,违章养殖或排放不达标的一律清除,且今后不再批复水库山塘周边新的养殖项目。全面清理水库山塘周边取土、采矿等破坏水库山塘水质的行为,现有的采矿等企业,必须做到达标排放。
二、监管常态化。方案要求自2013年起县人大、县政协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视察活动。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行政执法队伍每年联合组织两次以上的督查、检查,并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鼓励群众举报污染水库水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事件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限期整改。
三、责任具体化。方案明确将水库水质治理保护工作列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年终未完成任务的或发生水库水质严重污染事件的,以及辖区内水库水质检测达标率不足80%的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