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通讯员 余哲)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落实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赣办字[2011]43号,以下简称《通知》),将《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1]10号)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省直有关部门,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并抓好落实。
《通知》紧紧围绕江西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将“构建五大水利保障体系、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十大工程’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等七大部分主要内容细化分解为90项具体工作任务,并逐项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涉及到的省直有关部门达48家之多。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相关任务。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及时汇总进展情况。配合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推进,密切配合。在分工任务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属于项目实施的,要尽快制订具体方案和进度安排;属于原则性意见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工作的具体意见与措施。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及时上报任务进展情况,江西省水利厅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将牵头部门上报的年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省委、省政府。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负责督促检查任务分工的落实情况。
《通知》是江西省委、省政府继出台《实施意见》后,对江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任务的再强调、再落实,充分体现了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水利事业的高度重视。水利改革发展任重道远,涉及面广,江西省“两办”将水利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48个省直部门,必将形成全省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对全面推动江西水利的跨越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