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10日讯 针对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的主体不清、责权不明、投入不足等一些影响水利改革发展的现状,江西省吉安市目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加快确权划界步伐,2012年底前完成确权划界发证任务,明晰产权,明确主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文件规定,全市要积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小型水利改革。由业务主管部门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培训,深入实地调查摸底后,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确权划界发证。产权归属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的大、中型水库,由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的水管单位进行管理,其人员经费、维养经费按照水管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小(1)型水库,各县(市、区)根据历史和实际情况,产权归属县(市、区)水利局或乡镇的,由水管单位或乡镇负责管理;小(2)型水库由乡镇管理;山塘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权属单位管理,县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此项工作将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奠定了基础,能更好地保证工程的完好性,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10日